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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招聘条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3-11 [来源]:  :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竞聘岗位设置:团总支副书记1名、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1-2名,各部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第二条 竞聘原则:按需设岗,能者居之,重视和尊重人才。

第三条 所有竞聘同学,应服从换届委员会协商后的岗位协调,以便优化组织内部结构。

第二章
竞聘资格
第四条 参与竞聘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风尚
(二)遵纪守法,遵守《防灾科技学院学生手册》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能够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学有余力,成绩良好,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化、科技活动和公益活动,集体观念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组织观念强
(五)甘愿奉献,热爱学生工作,并希望在工作中锻炼提高自己的能力
(六)原则上要求竞聘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需有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的学生会干部工作经验;竞聘各部部长的人员,需有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竞聘各部副部长的人员,需有半年或半年以上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
(七)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无欠学分现象,综合成绩占班级前50%(部分部门对成绩有相关要求,有特长者,可以适当放宽),能恰当地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八)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第三章
成立评审小组
第五条 评审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书记
组 员:学院各辅导员老师、现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大一各班学生代表
第六条 评审小组的职责:在团总支、学生会进行新一轮选举中,根据竞选人的综合素质投票,选出相应的候选人,同时解决评选中出现的相应问题。评审小组有对本次换届选举的监督权和最终解释权。
第四章
竞聘程序
第七条 报名:竞聘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竞聘资格且有意参加竞聘的同学,请于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并上交《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竞聘报名表》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换届时间为每年五月中下旬。
第八条 竞选方式:副部及部长竞选分初选和复选两个阶段。初选采取自荐形式,由评选委员会负责初选,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同学需准备不超过三分钟演讲,并回答面试老师提出的问题;主席团竞选分为笔试、委员会投票和演讲三部分;
九条 竞聘演讲:进行竞聘演说(3分钟以内),内容包括自己的竞聘意向和在校主要表现,对自己所应聘部门的理解及其具体工作的设想等;评审小组人员将根据竞聘者的演讲进行评分;
第十条 组织考察:评审小组组织考察。评审小组对入围人(重点是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绩、能、勤等。考察方式:到班级了解情况,找本人谈话,考察组写出考察意见。
第十一条 张榜公示:根据竞聘演讲和考察的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产生新一届团总支、学生会成员。产生之后的名单将张榜公示。
第十二条 新一届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试用期三个月(从张榜公示之日算起),任期一年。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采取书面报名的形式,下载表格填写完毕后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十四条 笔试:试卷分为AB卷,每份卷子有两道主观题。一道考查个人工作能力,一道考查为人处事能力。参加主席团竞选的竞聘者随机抽取试卷作答,并由老师阅卷评分。
第十五条 团总支学生会是为同学们服务的机构,要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允许在选举中出现拉票行为,一旦发现,取消竞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