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团学天地 >> 规章制度 >> 正文

防灾工程系班长团支书手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9-06 [来源]:  : 浏览次数:

目录

1、防灾工程系班级综合测评制度

2、防灾工程系请假管理制度

3、防灾工程系上课考勤与抽查制度

4、防灾工程系宿舍卫生检查与评比制度

5、防灾工程系班级月报制度

6、防灾工程系班会制度

7、防灾工程系团学干部思想汇报制度

8、防灾工程系班级干部制度

9、防灾工程系学生综合测评制度

10、防灾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11、防灾工程系学生事物性工作办事程序

12、防灾工程系评奖评优程序

13、防灾工程评审登记表、申请表、推荐表、事迹材料填写说明

14、防灾工程系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15、防灾工程系课外必修任选学分说明

防灾工程系班级综合评比标准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提高个人素质,我系团总支学生会将于每月对各班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各班的上课出勤状况、宿舍卫生状况、课堂纪律状况、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状况等,具体评比方法如下:

一、班级综合测评分满分100分

测评分=上课考勤分+宿舍卫生分+班级月报评分+班会记录评分+其他加分-其它扣分

二、上课考勤分(满分30分,根据学习部考勤评分表确定本项成绩)

上课考勤分=考勤评定分*0.3

三、学习态度分(满分10分,根据任课教师评价确定,教师评价由系学办组织评定)

学习态度分=任课教师评定分*0.1

四、宿舍卫生分(满分20分,根据生活部宿舍卫生评定分确定):

宿舍卫生分分=班级宿舍卫生成绩*0.2

五、班级月报分(满分10分,根据秘书处班级月报报送考核表评定该项成绩)

班级月报分=评定等级分*0.1

六、班会记录分(满分10分,根据秘书处班会记录报送考核表评定该项成绩):

班会记录分=评定等级分*0.1

七、思想汇报分(满分10分,根据组织部思想汇报评定该项成绩)

思想汇报分=评定等级分*0.1

八、其他加分(满分10分,各班在班级月报中提供信息,由秘书处负责核实统计)

1、个人或集体参加校系活动获奖评分表如下:

等级

校一、二、三等奖

系一、二、三等奖

未获奖

集体

4分、3分、2分

3分、2分、1分

0.5

个人

2分、1分、0.5分

1分、0.5分、0.3分

0.1

2、专科通过英语四级、本科通过英语六级每人次加1分。

3、其他奖励由主席团酌情加分。

九、其它扣分

1、公寓科反馈出现夜不归宿同学一人次扣一分,出现乱拉乱接电线、使用违章电器、携带或私藏管制刀具和非法器械等违纪行为每人次扣2分。(生活部每月提供)

2、督导组抽查迟到一人次扣1分(根据督导组反馈结果确定),学习部抽查每缺1人次扣1分。

3、学期中班级学生因旷课、公寓违纪以外行为受处分者,受到校、系通报批评每人次扣1分;警告处分每人次扣2分;严重警告处分每人次扣3分;记过处分每人次扣4分;留校察看处分每人次扣5分;开除学籍处分每人次扣6分。(以处分文件为准)

4、未明确事项由主席团酌情扣分。

十、注意事项

1、班级综合评比满分为100分,各项分数相加即为最后分数。

2、综合评比将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的主要依据。

3、各部班级综合测评材料与第五周、第九周、第十三周、第十七周周三前交秘书处,秘书处于周四至周五完成各班综合测评,班级综合评比成绩于第六周、第十周、第十四周、第十八周的周一至周二公布,如有疑问,请各班在周二下午4:30至6:30于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向团总支秘书处复核。

5、每学期期末,秘书出整理本学期测评结果,上交学期班级测评平均分排名表至系团总支书记处。

6、此评比办法由系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释。

防灾工程系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我系学生请假的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和学校系部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或公寓外留宿必须事先向辅导员请假,未经批准将作为旷课或夜不归宿处理,并根据校规校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请假一般由本人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得事后补假。公寓外留宿特殊情况未能联系辅导员或班主任请假的应先在公寓科登记后离校,返校后及时向辅导员补假条交公寓科。

第三条 学生请假必需填写防灾工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防灾工程系请假条”,并附有相关证明,经批准后作为请假证明;请病假者必需附有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者必须向辅导员说明详细理由。

第四条 学生未请假不参加规定的活动按旷课处理,各类缺勤按如下方法折合为旷课学时:学生每迟到或早退3次按1学时计;每旷操1次按1学时计;旷晚自习1次按2学时计;无故不参加校、系、班统一组织的政治学习、会议、课外活动等集体活动,按活动时间计;无故不参加教学实习、设计、调研、劳动、军训者,每天按旷课6学时计;旷课一天,按每天8学时计。未经批准离校旷课时间按私自离校至返校报告辅导员时间连续计算。

第五条 每年五一长假、十一长假前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经过辅导员严格审核同意,并报系党总支书记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五一长假、十一长假、寒暑假前各班需做好安全教育和离校情况统计,并将统计表报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 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辅导员批准;请假超过三天的必须经由辅导员同意后报系党总支书记批准。

第七条 学生请假后,需将经批准请假条第一联交到班级副班长处作为考勤请假证明,若需公寓外留宿,需填写请假条第二联交公寓科作为请假证明。各班副班长必须妥善保管请假条,并将请假条与《防灾工程系考勤表》一起上交到系学生会学习部。

第八条 请假离校的同学,个人对自己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责,必须按规定时间返校,返校后应及时报告辅导员。

第九条 系学生会学习部应于第六周、第十二周、第十八周对全系每位学生的请假学时进行统计,统计方法与表格见防灾工程系考勤与抽查制度。

第十条 学生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的按退学处理;一学期请假与旷课学时合计超过学期总学时数1/3者将作为休学处理;一学期请假学时超过30学时者将取消本学期的所有评优资格。

第十一条 防灾工程系请假条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本制度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防灾工程系考勤与抽查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的监督与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灾工程系考勤表由系统一印制,由各班副班长根据上课出勤情况如实填写,经任课教师签字后交系学生会学习部,由学习部负责抽查和统计。

第三条 各班副班长必须如实填写考勤表,考勤表填写的内容包括周次、星期、节次、课程名、请假人数及名单、旷课人数及名单等;病假、事假者必须持有经过辅导员签字的防灾工程系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否则一律作为旷课处理。

第四条 考勤表必须于每周五下午4:00——6:00上交学生会办公室,并签字确认。学习部负责收取各班的考勤表,收取前应检查各班考勤表填写是否完整。

第五条 各班应准时上交考勤统计表,学习部应对考勤表上交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反馈至辅导员处;对未准时上交班级,学习部应要求其3日内补交,并及时对迟交考勤表出勤情况进行统计。

第六条 学习部应对各班出勤情况进行抽查,每班每四周抽查一次,抽查时只记人数,并填写抽查统计表;抽查统计作为班级综合测评的减分依据,少一人扣班级综合测评分1分;学习部抽查不得影响上课时间,各班班委应予以配合。

第七条 每周学习部应由专门人员进行考勤统计,根据各班考勤表情况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旷课统计表、请假统计表、上交统计表、考勤评分表,以上表格形式见附件。

第八条 旷课统计表是对学生旷课节次的统计,学习部每周上传旷课统计表电子稿至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旷课统计表第五周、第十周、第十五周发至各班,并注明问题反馈时间;如有问题,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到学习部核实。

第九条 请假统计表是对学生请假节次的统计,学习部第五周、第九周、第十三周、第十七周上传请假统计表电子稿至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十条 上交统计表是对各班是否准时上交考勤表情况的统计,学习部每学期第17周上传上交统计表电子稿至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十一条 考勤评分表是对班级每月上课出勤情况的评分,它是班级综合评比的依据,学习部于第五周、第九周、第十三周、第十七周周三前上交考勤评分表至团总支秘书处,考勤评分办法如下:

(一)事假、病假每人每节扣0.5分,特殊情况,如长期病假等可不扣分。

(二)旷课每人每节扣1分。

(三)未准时上交班级考勤表每次扣10分。

(四)本月考勤总分为100-累计扣分。

第十二条 对连续两次未交考勤表或一学期累计三次未交考勤表班级的副班长,取消其本学期所有评优资格,并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 每学期第一周上课前,由学习部召开各班副班长会议,学习本制度,布置本学期

考勤工作,新生入学后正式上课前单独开会布置。

第十四条 每学期第十七周,学习部应将本学期考勤抽查与统计的所有资料(包括请假条、旷课统计表、请假统计表、上交统计表、考勤评分表等)统一装档案袋,注明时间内容并密封留档。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提的所有表格格式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制定,所有表格必需按照统一格式印制,本制度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灾工程系宿舍卫生检查与评比制度

第一条 为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创建高品味的宿舍文化,促进宿舍育人环境的养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宿舍卫生检查主要由公寓科检查、系部检查组成,公寓科检查的主要形式为定时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系部检查的主要方式为抽查。

第三条 公寓科对学生宿舍检查制度与时间安排由公寓科确定,定时检查时间一般为每周四下午2:00,公寓科检查成绩由公寓科每周公布。

第四条 系部宿舍卫生抽查每周一次,抽查时间随机,抽查由系学生会生活部部长或副部长带队,成员为生活部干事、各班生活委员。

第五条 系部卫生检查标准如下:

1、宿舍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0分)

2、宿舍内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屑、烟头、酒瓶等。 (20分)

3、宿舍内被褥整齐、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25分)

4、宿舍墙面无灰尘、污渍。 (10分)

5、宿舍内桌面、门窗干净,阳台无杂物。 (10分)

6、宿舍门、窗等设施保护完好,无违规电器、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 (10分)

7、宿舍门后有完整的检查标准、值日安排。 (5分)

第六条 宿舍卫生检查人员应公平、公正、公开地评定宿舍卫生成绩,填写宿舍卫生检查评分表,并于当天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宿舍,解答宿舍成员对检查结果的疑义。

第七条 班级宿舍卫生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第八条 生活部每四周填写班级宿舍每月卫生成绩表,分别于第五周、第九周、第十三周、第十七周周三前交秘书处作为班级综合评比的依据,格式见附件。

第九条 宿舍卫生检查成绩每获得一次优秀学期综合测评得分加0.15分,成绩依据公寓检查反馈结果,其它荣誉称号不加综合测评分;被公寓科评定为校级文明宿舍的,授予宿舍长任选课外学分0.5分,授予宿舍成员任选课外学分0.3分。

第十条 凡公寓科卫生成绩累计三次或连续两次检查60分以下的宿舍,取消宿舍成员各项评优资格。

第十一条 每学期第一周上课前,由生活部召开各班生活委员、宿舍长会议,学习本制度,布置本学期工作,新生入学后正式上课前单独开会布置。

第十二条 每学期结束时,系学生会生活部应将本学期宿舍检查的所有资料(包括宿舍检查评分表、班级宿舍卫生成绩表)统一装档案袋,注明时间内容并密封留档。

第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表格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制定。

防灾工程系班级月报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及时了解各班的平时情况,为班级管理与班级评优提供依据、积累素材,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各班须按规定编制班级月报,班长为第一责任人,团支书为第二责任人,班长与团支书共同组织协调班级月报的编写、统稿、上交等工作。

第三条 班级月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大部分:

1、本月综述,本部分主要对本班一月以来学生思想、学习、生活、体育、文艺等方面进行概述,并特别说明学生学习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方法。

2、本月大事记,本部分主要对本班一月以来所发生的大事进行记录,记录信息包括时间、大事简介、主要参加人员、结果与影响。

3、活动简报,本部分主要对班级宿舍及以上集体共同参与的学习、生活、体育、文艺等方面的活动(不包括班会)进行记录总结,形成活动简报。

4、班级荣誉,本部分主要是班级集体或个人参加各类比赛的获奖情况,包括知识竞赛、演讲赛、辩论赛、征文比赛、运动会、宿舍文化大赛等,需说明比赛级别、参与人员、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信息。

5、违纪行为

(1)旷课记录,由副班长提供,记录旷课学生姓名、旷课学时。

(2)夜不归宿记录,由生活委员提供,记录夜不归宿学生姓名、夜不归宿次数。

(3)公寓卫生不及格记录,由生活委员提供,记录宿舍卫生不及格寝室名单、寝室成员姓名、不及格周次。

(4)公寓违纪记录,由生活委员提供,记录公寓违纪学生名单、违纪行为、违纪时间。

6、辅导员签名及意见,本项要求辅导员在认真阅读班级月报后,提出总结及建议,并签字确认。

第四条 班级月报幅面大小为A4,要求打印,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用小四仿宋,版式可自行设定,须注明班级、周次。

第五条 班级月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每四周一次,具体上交时间在每学期第四周、第八周、第十二周、第十六周的周四下午16:00—17:00,上交时在报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由秘书处负责收取。

第六条 秘书处应本着事实就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班班级月报进行评定,评选规则如下:

1、本月综述(满分20分),评定主要观测点为班级概况(10分)、学习状况(10分)

2、本月大事记(满分20分),评定主要观测点为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3、活动简报(满分50分),每个活动记录25分,评定主要观测点为简报的质量。

4、班级荣誉,弄虚作假一处扣5分。

5、违纪行为,每一项与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统计数据不相符的扣5分。

6、辅导员签名及意见,辅导员签名加2分,提出总结及建议加8分。

第七条 秘书处在评定班级月报时填写班级月报评分表,要求在对每一质量观测点进行评定的基础上确定评价分,每次评定完成后,在主楼公示栏内公示。

第八条 每学期第一周上课前,由秘书处召开各班班长、团支书会议,学习本制度,布置本学期工作,新生入学后正式上课前单独开会布置本项工作。

第九条 每学期结束后,秘书处负责将所有的班级月报、评分表、报送表统一装档案袋,注明时间、内容并密封留档。

第十条 本制度所称得表格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制定,本制度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灾工程系班会制度

第一条 为明确班会的组织、记录、评价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班会对培养同学的集体观念、提高同学的语言表达能力、增强同学的积极主动性具有重要作用,是学生德育教育的主阵地,各班需按本制度的要求做好班会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 班会分主题班会、一般班会两种形式。内容为班级日常管理相关事务的班会为一般班会,院系通知要求召开或班级自行组织的具有明确教育主题的班会为主题班会,班级拟定的主题要求贴近当代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积极上进。主题班会要求每四周举行一次,每学期4次;一般班会根据工作需要举行。

第四条 班会由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委员记录。

第五条 班会记录必须使用统一的会议记录本,记录内容应包括班会主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出席人、会议过程、主要发言内容、总结等。组织委员需认真填写班会记录,要求字迹工整,内容明晰。班会记录将作为评价班级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班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由各班自行确定,班会召开地点由各班自行申请;院系要求召开的主题班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主题班会召开前,辅导员应会同班委集体学习,认真商讨,精心组织,以提高主题班会的质量与正面影响力。

第七条 系部长期征集优秀班会方案,形成防灾工程系班会方案汇编,作为召开主题班会的参考材料。各班对效果好、影响大、具有可推广性的班会,可形成方案,上交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一经列入防灾工程系班会方案汇编,将给予一定奖励。上交的班会方案应包括题目、功能、适用、时间、组织、总结、素材等内容。

第八条 各班每四周上交一次主题班会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进行评比,作为班级综合测评的依据。各班上交主题班会记录具体时间为第四周、第八周、第十二周、第十六周周四16:00-17:00,上交材料为班会记录本,上交时在班会记录报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由秘书处负责收取,秘书处在评选完成后及时返回各班班会记录本。

第九条 秘书处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班主题班会记录进行评定,评定规则如下:

1、班会记录按五级分别评定为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

2、评定方法先根据内容质量确定初评等级分,初评等级分为80分、70分、60分,再根据制作质量对初评等级分进行调整,确定最终等级分。

3、对内容质量进行评定的观测点主要有:出勤率、过程介绍、主要发言、辅导员总结。

4、对制作质量进行评定的主要观测点有:主要信息是否空缺,字体是否清晰。

5、未按时上交的在评定分基础上扣二十分,超过三天未交的按0分计。

第十条 秘书处在评定班会记录时填写班会记录评分表,要求在对每一质量观测点进行评定的基础上确定初评等级分和终评分,每次评定完成后,在主楼公示栏内公示。

第十一条 班会记录的评价应于第五周、第九周、第十三周、第十七周周三前完成,并将班会记录评分计入班级综合测评。

第十二条 每学期第一周上课前,由秘书处召开各班组织委员会议,学习本制度,布置本学期工作,新生入学后正式上课前单独开会布置。

第十三条 每学期结束后,秘书处负责将所有的班会记录报送登记表、班会记录评分表统一装档案袋留档,注明时间、内容。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表格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定,本制度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灾工程系团学干部思想汇报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了解我系团学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及思想动态,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增强团学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建全信息通畅的团学工作体系,加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力度,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灾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含各班班长、团支书)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每月向团总支组织部上交一份思想汇报,内容包括个人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情况的汇报,对相关问题的认识理解,要求有一定深度。

第三条 思想汇报统一用16K红格纸手写,格式规范,字体清晰,不少于1000字。

第四条 思想汇报要求于每学期第五周、第九周、第十三周、第十七周星期一下午4:00—5:00上交系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并签字确认,由团总支组织部负责收取。

第五条 思想汇报由组织部负责统一评定,评定过程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规则如下:

1、思想汇报按五级分别评定为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

2、评定方法先根据内容质量确定初评等级,初评等级为80分、70分、60分,再根据制作质量对初评等级进行调整,确定最终等级。

3、对内容质量进行评定的观测点主要有:是否联系实际、是否有论据论述、文字是否通畅、是否有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4、对制作质量进行评定的主要观测点有:是否用16K红格纸手写,格式是否规范,字体是否清晰。

5、未按时上交的在评定分基础上扣二十分,超过三天未交的按0分计。

第六条 组织部在评定思想汇报时填写思想汇报评定记录表、思想汇报班级得分表、思想汇报个人得分表,表格形式见附件。

第七条 思想汇报评定记录表是对评定过程的记录,在评定时填写,要求在对每一质量观测点进行评定的基础上确定初评等级分和终评分,每次评定完成后,在主楼公示栏内公示。

第八条 思想汇报班级得分表是班级所有副部以上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书)平均得分统计,组织部应在第五周、第九周、第十三周、第十七周周三前交秘书处,作为班级综合测评的依据。

第九条 思想汇报个人得分表,每学期第十七周周五前上交系团总支书记处,作为确定副部长以上团学干部综合测评职务分的评定依据。

第十条 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未交思想汇报的团学干部将取消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资格,不授予综合测评职务分。

第十一条 团总支学生会每学期召开一次班长团支书经验交流会,由学生会主席负责主持,邀请相关老师参加,畅谈与总结班级工作经验,由系团总支组织部负责记录,会议纪要交各班辅导员作为加强班级工作的参考。

第十二条 每学期末,团总支组织部将从所有思想汇报中精选10-15篇汇编成册,作为团学干部培训、学习与交流的材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团总支委员会制定,自2008年10月20日开始实行,由委员会负责解释。

防灾工程系班级干部制度

班级干部设置

第一条 为规范防灾工程系班级干部的设置与职责分工,更好发挥班级干部的作用,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灾工程系所有班级都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设置,并履行相应的基本职责。

第三条 防灾工程系各班班委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组成,一般要求各职位设一名干部。

第四条 防灾工程系各团支部委员由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一般要求各职位设一名干部。

第五条 班级干部一般要求每学期调整一次,一般应在开学两周内完成,各班团支部班委会产生程序如下:

1、由各班学生向辅导员递交竞聘申请书。

2、由辅导员组织班级竞聘大会,所有学生参加投票选举。

3、由辅导员会同班级党员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名单。

4、在班级干部名单确定后三天内,由新任班长向系团总支秘书处递交新一届班长、团支书名单及通讯方式等基本资料。

第六条 各班上报干部名单后,秘书处于三天内对各班团支部班委会成员名单汇总、更新《防灾工程系班长团支书通讯录》,并保留电子档案,并将名单上报系团总支书记处。

班级干部工作职责

一、团支书职责

1、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

2、全面负责班级团支部工作和班级宣传工作,对班级在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名声负责。

3、组织团支部委员会做好非团员同学的发展工作、党的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党的培养对象的考察工作、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

4、参与学生综合测评中德育分的测评。

5、协助班长组织班级大型文体活动,如学习竞赛、晚会、春游、歌咏比赛、演讲比赛、舞会等活动。

6、统筹安排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的工作。

7、其他相应的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1、与团支书一起负责非团员同学的发展工作和党的培养对象的考察工作。

2、负责对班级同学德育附加分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收取团费,并及时上交系团总支。

4、协助系团总支做好团员证的管理与团员证的注册工作

5、负责班委会、班会、团支部会议等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

6、负责班级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班级成绩记录、班费使用记录、会议活动记录、班级评优纪录、同学奖惩纪录等。

7、负责填写班级记录册。

8、参加团支部、班委会组织的其它工作。

三、宣传委员

1、作好班级板报、墙报、运动会等各项大型活动期间、特殊纪念日、节日等的宣传组织工作。

2、协助团支书作好班级形象宣传工作。

3、保持敏锐的视角,及时发现、了解问题,及时向团总支调研部反映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助调研部组织各类调研活动。负责向班级宣传调研的总结报告。

4、参加团支部、班委会组织的其它工作。

班委会干部工作职责:

一、班长职责

1、全面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并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汇报工作。

2、每两周主持召开班级会议,对班级工作做出总结,与团支书一起主持周日班会。

3、与团支部、其他班委组办班级大型活动,包括:运动会、春游、秋游、元旦晚会、中秋节、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等。

4、完成校系、班主任或辅导员交代的其他事项。

二、副班长职责

1、协助班长开展工作,班长不在时由副班长行使班长的职责。

2、负责班级的纪律和考勤,保管学生假条,并向任课教师说明请假人数。记录学生迟到、缺课、请假情况,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直接汇报。

3、与生活委员共同管理班费,并将班费记录定期公布。

4、与团支部和其他班委配合组织班级大型活动。

三、学习委员职责

1、负责填写教师课堂日志,及时将学生对教师讲课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和教师本人。

2、采取措施调动同学的学习热情。根据同学的实际需要,组织各种兴趣学习小组(如计算机小组、英语小组等),

3、为各学期任课教师指定课代表并及时告知任课教师。

4、负责班级同学期末成绩的抄报和排名工作。

5、组织班级参加校、系学习部组织的活动。

6、负责学生综合测评中智育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与评分工作。

6、对班级的整体学风负责,每两周向班长汇报一次工作。

四、生活委员职责

1、负责学生各项补贴、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2、安排值日生,对班级卫生区、教室的卫生负责,并对系里组织的卫生评比成绩负责。

3、负责督促各宿舍搞好宿舍卫生,并对各宿舍卫生进行班级范围内的评比工作,设计各项卫生评比表,及时向班级抄报本班的卫生评比成绩。

5、帮助各宿舍确定宿舍长。

6、与宣传委员负责对班级学生的安全纪律宣传。

7、协助系学生会安纪部开展各类活动。

8、与副班长一起负责班费管理。

9、每两周向班长汇报一次工作,对于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与班长商讨对策。

五、体育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体育活动的开展和组织。如建立足球队、篮球队等体育社团。

2、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学校和系里的体育比赛。如运动会、篮球比赛、足球比赛体育赛事。

3、负责班级的早操、间操,记录同学早操、间操出勤率。对系里组织的早、间操检查成绩负责。

4、保管好班级运动器材,协助体育老师上好体育课。

5、负责综合测评中体育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与评分工作。

6、每两周向班长汇报一次工作。

六、文艺委员职责

1、主持或组织班级参加校、系组织的大型文艺活动。如歌咏比赛、文艺晚会等文化活动。

2、负责组织、监督班级同学积极参加校系文化活动,并组织同学排练节目。

3、组织开展班级日常的文娱活动,丰富班级同学的娱乐生活。如生日晚会、周末舞会、卡拉OK唱歌活动等。

4、每两周向班长汇报一次工作。

课代表、宿舍长

一、课代表职责

1、协助任课教师作好作业的收发工作和协助老师课程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

2、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并与任课教师互通联系方式,了解教师对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并将学生的意见反馈给任课教师。

3、采取措施提高同学对本课程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成绩。

二、宿舍长职责

1、对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和安全负责,搞好宿舍文化生活,提高宿舍文化品位。

2、安排宿舍值日生,督促和提醒值日生作好值日。

3、负责建立本宿舍管理的相关条例的制定,如值日规则、值日表等。

3、宿舍出现异常情况(如同学生病、陌生人员来访、门窗坏)要及时报告班主任、保卫科或公寓科。

防灾工程系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综合测评的宗旨是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综合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德育占20分,智育占60分,体育占10分,其它得分占10分,计分公式为:

综合测评得分=德育得分+智育得分+体育得分+其它加分-其它扣分

第三条 综合测评应实事求是,德育基本分由班级测评实施小组按要求投票确定,德育附加分、智育得分、体育得分、其它加分扣分严格按照《我的大学》档案中举证的事实进行评分,凡发现弄虚作假的,系部将给予严厉批评和处分。

第四条 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生按在院期间综合测评总分排定名次。

第五条 综合测评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对学生管理的规范化,促进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相统一。

第二章 德育得分

第六条 德育得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三部分构成,其计分公式为:

德育得分=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第七条 德育基本分满分为16分,具体得分为德育测评小组对每位同学德育评分的平均分;德育测评小组对班级每位学生按16、15、14、13四个等级分不记名投票,每人投票应符合16、15、14、13分别占班级学生数20%、40%、30%、10%的比例,否则为废票;德育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确定,实行轮换制。德育表现的内容包括: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

2、自觉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要求进步。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4、坚持真理、主持正义、拒绝邪教,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5、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心公益事业。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7、注意个人品德修养,服饰整洁,举止文明。

8、具有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第八条 德育附加分与所获德育基本分之和不超过20分,包括以下内容:

1、义务献血一次加1分,参加捐献骨髓一次加2分。

2、拾金不昧,经认定,价金在200元以下,加0.5分;价金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加1分;价金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加1.5分;价金在2000元以上,加2分;价金特别巨大,在社会产生积极影响的,经认定,加3分。

3、宿舍卫生每获得一次周优秀,宿舍所有成员加0.15分,其它宿舍荣誉称号不加分。

4、军训合格加1分,军训优秀学员加2分。

5、党课培训合格加0.5分,党课培训优秀学员加1分。

6、在青年志愿者活动,献爱心活动,赞助等活动中对社会和集体做出贡献的同学酌情加0.2-0.5分。参加青年志愿活动加分由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每学期认定一次,报系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加分。

7、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表现突出经认定的加1-3分。

第九条 德育表现的扣分在前两项得分中扣除,包括以下内容:

1、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报告会、讲座、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凭考核记录为依据,应到人员缺席者每次扣0.5分。

2、在院园内有男女交往不得体行为者每次扣0.5分。

3、在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吸烟者每次扣0.5分。

4、在教学区内穿着不得体者每次扣0.5分。

5、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者每次宿舍所有成员扣0.5分。

6、未经院方同意在学生公寓外留宿者每次扣1分。

7、被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宣布为不合格宿舍的全体成员每次扣1分。

8、公寓卫生检查不及格宿舍每次全体成员扣0.5分。

9、在公寓内赌博、点蜡烛、私接电路、使用电炉、电热器、酒精炉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每次扣1分。

10、在院园内酗酒或在院园外酗酒对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0.5分。

11、故意损坏馆藏图书,以旧换新,偷用他人证件借书者每次扣1分。

12、故意损坏教学、实验设备、图书资料及各种公共设施者每次扣1分。

第三章 智育得分

第十条 智育得分由基本分、附加分两部分构成,其计分公式为:

智育得分=基本分+附加分

第十一条 智育基本分为55分,智育基本分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测定,首先计算出每位学生除体育课以外的必修课(含考查课、实验实训课)以学分数为权重的加权平均分,考察课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折合为95分、85分、75分、65分、50分,智育基本分按下式计算:

第十二条 智育附加分与所获智育基本分之和不超过60分,包括以下内容:

1、取得经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分/项)

国家级、省部级、院级 +5

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或作品(分/篇)

一级刊物、二级刊物 +5 三级刊物 +3

全国性报刊+3 地方部门报刊 +1.5 院级报刊 +1 系级报刊 +0.5

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分/篇)

全国级:一等、 二等、三等 +5

省部级:一等 +5 二等 +4.5 三等 +4

院 级:一等 +4 二等 +3 三等 +2

4、在学习竞赛中获奖(分/次)

全国级:一等、二等、三等 +5

省部级:一等 +5 二等 +4.5 三等 +4

院 级:一等 +2 二等 +1.5 三等 +1

系 级:一等 +1 二等 +0.8 三等 +0.5

参与各类比赛未获奖者加0.3

5、高等数学学位考试成绩乘以0.02计入考试学期智育附加分。

6、学生通过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四级后每学期均加2分,学生通过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六级后每学期均加3分,以上两项加分取高分、不累加。

7、学生通过计算机Ⅰ级考试后每学期均加0.5分;通过计算机Ⅱ级考试后每学期均加1分;通过计算机Ⅲ级考试后每学期均加2分。

8、工程造价专业学生获得预算员证书后每学期均加0.5分,获得AutoCAD认证后每学期均加0.5分。

9、其它证书加分由系测评领导小组确定。

10、一学期选修课(不含体育类选修课),按通过课程的加权平均分乘以0.05计入智育附加分;特殊情况未选上选修课的,选修课加权平均分按60分计。

第四章 体育得分

第十三条 体育得分由基本分、附加分两部分构成,其计分公式为:

智育得分=基本分+附加分

第十四条 体育基本分6分,体育基本分根据体育课成绩或体育达标的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为6、5、4、3、2等五个等级分。

第十五条 体育附加分与所获体育基本分之和不超过10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参加各类体育竞赛奖励分

级 别

名 次

国家级比赛

省部级比赛

院级比赛

系级比赛

第一名(个人、集体)

5

4

1.5

1

第二名(个人、集体)

5

3.5

1.2

0.8

第三名(个人、集体)

5

3

0.8

0.5

四至八名(个人比赛)

3

2

0.5

0.3

2、参加院队训练达一学期者每人加2分,参加学院举行的越野赛能坚持始终者加0.3分。

3、参加学院运动会男子3000米及以上项目、女子1500米及以上项目能坚持达到终点者加0.3分。

4、同一项目不同得分不累计,取最高分。

第五章 其他加分项

第十六条 其它加分项满分为10分,主要包括职务贡献得分、参加文化艺术活动得分等内容。

第十七条 在院系团总支学生会任职和在班级任职的按以下方法计分:

1、院系学生会主席、系团总支副书记每人加0-5分,班长、团支书、院系各部部长每人加0-4分,院系各部副部长每人加0-3分,团支部班委会其它干部、院系各部干事每人加0-2分,宿舍长、课代表、班级各类小组负责人每人加0-1分。

2、学生公寓楼长每人加0-2分,学生公寓层长每人加0-1分。

3、院级社团协会主要负责人加0-3分;学生刊物主要负责人加0-3分;社团组织成员加0-0.5分。

4、班长团支书的职务分应依据班级综合评比情况确定,班委会团支部其它干部得分应参考系团总支学生会相应部门意见,宿舍长职务分应根据宿舍卫生成绩和违纪情况确定。

5、兼任多项职务的学生干部按最高得分职位计分;任期不足一学期2/3时间者不计职务分;不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合格者不计分,任期内有违纪行为者不计分。

第十八条 参加各类文艺活动加分标准如下:

1、在院系举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比赛中(包括文娱表演类、演讲辩论类、书画摄影类等)获得前三名的,院级前3名分别加1.5分、1.2分、0.8分;系级前3名分别加1分、0.8分、0.5分;获得优秀或其它奖励的院级加0.8,系级加0.5分;参与各类比赛未获奖的授予0.3分。同一项目在同一学期内多次获奖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2、担任全院性大型文艺活动主持人的每次加2分,担任系大型文艺演出节目主持人的每次加1.5分;在演讲赛、辩论赛、诗歌朗诵会等活动中担任主持人的每次加0.5分。

3、参加全院性文艺演出,主要演员每次记1分;参加系组织的大型文艺演出,主要演员每次加0.5分。

4、担任全院性大型活动礼仪的每次加0.5分,担任系大型活动礼仪的每次加0.3分。

第十九条 参加系级团校学习并被评选为优秀学员的同学加0.5分,参加院级团校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加1分;一学期内参加院级团校、系级团校不重复加分,参加团校未结业的同学,不授予职务分。

第六章 其它扣分项

第二十条 因违反校规校纪,受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处分的,分别扣12分、9分、6分、3分、1分。

第二十一条 有早操缺勤、旷课等违纪行为但未受到纪律处分者,旷操一次扣0.1分,旷课一节扣0.3分。

第二十二条 有除第九条、第二十二条以外的违纪行为,但未达到处分层次者扣0.1-1分。

第七章 综合测评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系部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为组员,组织领导全系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班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实施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组员由班长、团支书及部分班级学生组成,负责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辅导员应着力在第一学年培养一支班级综合测评实施队伍,负责协助实施今后各学期的综合测评工作。

第二十五条 综合测评程序如下:

1、每学期第三周,各班综合测评实施小组为学生准备综合测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辅导员提供学生课堂考勤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交给班长或团支书。

(2)辅导员提供学生公寓夜不归宿、违纪记录,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交给班长或团支书。

(3)辅导员确定班级德育测评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组成,根据德育评分方法,确定班级同学德育测评分,德育测评分也是确定。

(4)辅导员提供班级学习成绩单、加权平均分,并计算出智育基本分,交班长或团支书。

(4)辅导员评定班级干部职务分,交班长或团支书。

(5)系团总支书记提供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干事职务分,交班长或团支书。

(6)如有其它综合测评加减分材料,由相关部门或人员一并提供。

2、每学期第四周,班长团支书组织班级同学填写《我的大学》学习成绩、参与团学活动、个人鉴定等基本信息,凡不填写、不认真填写或故意弄虚作假者取消评优资格。

3、每学期第五周,班长、团支书组织实施小组对各班同学进行测评,填写《我的大学》上必修学分授予表、任选学分授予登记表、综合测评得分表,制作班级综合测评得分统计表(excel格式,见附件1),并在班级内公示。

4、每学期第六周周三前,各辅导员上交班级综合测评得分表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六条 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定优秀个人、奖学金的主要依据;优秀个人、奖学金的评选,在学习成绩均等基本条件符合评选文件要求的情况下,优先授予综合测评排名靠前的学生。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应提供证明的加分项目必须提供相应奖状、证书,不能提供证明者或无法得到证实的不加分。本办法未包含的优秀事迹由个人申请、系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授予综合测评得分。测评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任何疑问、建议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地址:1223;电话:0316-3314262。

防灾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防灾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的人员管理、工作开展,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防灾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是防灾工程系学生的自治组织,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开展工作,接受防灾工程系党总支部、防灾科技学院团委学生会的领导和指导帮助。

第三条防灾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服务同学”为根本宗旨,以“学风建设”为核心,以“成长成才”为主题,不断深化校园平安文明工程建设,加强教室文化、宿舍文化、专业文化的建设,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 防灾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基本任务是: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团结和引导全系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2、倡导良好的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和系部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校和系部的管理工作。

3、热情为全系同学服务,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协助学院和系部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沟通系部党政领导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

5、发展与兄弟校系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联系,扩大同学视野。

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一切活动均以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为最高准则,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

第二章 团总支学生会机构设置与职能

第五条 防灾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青年志愿者协会、调研部、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安纪部等十个部门。

第六条 委员会职责

(1)带领团总支学生会向稳定、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2)制定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并确保落实。

(3)整个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

(4)委员会中副书记或主席实行分管负责制,每位副书记或主席分管三到四个部门,并确保这些部门的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条 各部主要职责与分工如下:

1、秘书处

(1)起草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编周工作大事记、月工作简报,工作年鉴。

(2)监督文件制度的实施。

(3)班级综合测评工作。

(4)各部月报、班级月报的评价工作。

(5)团总支学生会大型会议、例会的组织记录工作。

(6)日常办公室管理,档案管理、物品管理、学生活动经费管理。

(7)对外负责与社会各方及兄弟校进行沟通联络;对内负责与校内兄弟系联系。

(8)处理校团委校学生会下达的任务,并将活动情况定期上报。

(9)邀请并接待来访参观人员。

(10)委员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2、组织部

(1)副部长、部长、班长、团支书、副主席、主席的考核工作。

(2)团费收缴、记录;团组织关系的转进、转出;团员发展。

(3)检查督促各支部团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定期检查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完成情况。

(4)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协助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班会的检查与评比工作。

(6)思想汇报的检查、评比与反馈。

(7)团校的组织工作。

(8)委员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3、宣传部

(1)系团总支学生会大型活动的宣传。

(2)固定教室板报的评比工作。

(3)各项活动的摄影工作,照片整理、保管工作。

(4)“工程之星”评选与宣传工作。

(5)委员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4、调研部

(1)学生关注焦点的调研与反馈工作。

(2)团总支书记交给的调查研究工作。

(3)委员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5、青年志愿者协会

(1)组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2)委员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6、学习部

(1)组织实施加强学风建设的相关工作。

(2)学生的上课考勤、统计、反馈工作。

(3)英语四六级考试、数学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自学考试、专升本考试等的信息收集、宣传动员、统计反馈等工作。

(4)与学习相关的各类活动的组织工作。

(5)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工作。

(6)委员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7、生活部

(1)宿舍卫生的检查评比与反馈、宿舍文化建设等工作。

(2)固定教室卫生检查与评比、教室文化建设等工作。

(3)常用生活常识的宣传工作。

(4)食堂、超市等校内服务设施的监督。

(5)协助做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6)委员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8、体育部

(1)全系健身运动的组织、开展、与宣传工作。

(2)早操的考勤与评比工作。

(3)各类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

(4)系级运动队的管理工作。

(5)委员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9、文艺部

(1)与文艺相关的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2)系礼仪队、舞蹈队、合唱团、话剧团等的组织管理工作。

(3)委员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10、安纪部

(1)增强安全纪律意识相关工作。

(2)安全纪律知识的宣传工作。

(3)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4)委员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人员结构及职权

第八条 团总支部设团总支书记一人,团总支副书记二至三人,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各部包括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两人,干事若干名。各班班级委员为相应各部的班级联络员,各班班长为安纪部各班联络员,各班副班长为秘书处各班联络员,各班团支书为调研部班级联络员。

第九条干部职责

1、系团总支书记的职权:总支书记负责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开展,代表团总支参加各项需有总支书记参加的会议,听取全体同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处理。

2、主席(副书记)的职权:

(1)主席(副书记)向委员会负责,主持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工作。

(2)制定团总支学生会的发展规划,监督执行及进行效果检查,推动其工作正常运转。

(4)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写学期工作总结,向上级党团组织、学生会汇报。

(5)内部调控工作,进行合理的人员调动。

(6)出席校、系学生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

(7)指导各部门工作,审核并批准各部部长提名的干事人选,有权劝退或开除表现不佳的成员。

3、副主席的职权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工作上对委员会负责。

(2)指导所主管部门工作,协调各部关系,监督其工作落实情况。

(3)委员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4、部长的职权

(1)部长对分管主席负责,部门的各项工作,实行部长负责制。

(2)在委员会的领导下,协调好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带领本部门协助完成系团总支学生会的重要活动。

(3)对本部门每次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及总结,报送主席审查通过后实施,并及时交秘书处存档备案。

(4)有权提出任用和罢免所在部门干事人选的动议,需经委员会批准。

(5)负责与各系对口部门的外联工作。

5、副部长的职权

(1)副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的工作。

(2)在部长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主持本部门的工作时,在部长的提议下,经主席同意,可以暂行部长职责。

(3)主动向部长提出新的想法和工作计划。

6、干事的职权

(1)干事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负责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应有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干事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及副部长交流。

(2)保持与其他部门成员的联系,加强团总支学生会的内部团结。

第十条 各部干部干事本着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原则,既要开展好本部门的相关活动,也要在委员会的领导下,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 人员招聘

第十一条 干部与干事可以通过公开招聘、辅导员推荐、班委会团支部推荐等形式产生,应以公开招聘方式为主。

第十二条 干事由委员会组织各部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组织招聘,其它时间需要招聘干事必需经委员会同意。委员会可邀请老师参加干事招聘,严把团总支学生会入口关。干事原则上只允许参加一个部门。

第十三条 各部副部招聘必须举行招聘大会,招聘大会一般于每学年第二学期初举行,各部副部的确定则根据招聘大会的表现、班主任辅导员的评价、各部正部长的评价综合确定。

第十四条 各部部长由委员会提名,综合考虑工作表现、各部原部长评价、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确定。

第十五条 委员会成员根据上一届委员会提名,综合考虑工作表现、辅导员、任课教师意见确定,也可通过团学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根据上一届委员会的提名,举行招聘大会选举,招聘大会一般安排于团校闭幕式。最终人选综合考虑招聘大会表现、团学干部、辅导员、任课教师、各部干事的意见确定,并报系党总支、校团委批准。

第五章 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工作须知

1、防灾工程系学生干部应努力学习,认真工作,争取做到学习、行为、工作、风格等四个示范作用的优秀干部。学生干部必修课平均成绩应超过70分、班级排名前50%、全部成绩及格,若以上条件全达不到的学生干部将按自动辞职处理,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干部由委员会免职。

2、各部长于每周日晚参加例会,其它会议的参加人员及时间另行通知,确有事情不能参加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团总支干部直接向团总支副书记请假,学生会干部直接向学生会主席请假,无故缺席三次或以上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3、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部内会议由各部自行记录,干部例会或扩大会议由秘书处记录,所有记录均使用统一的会议记录本。会议记录最后应明确待办事项,秘书处负责监督团总支学生会会议记录中待办事项的实施。

4、学生干部离职必须尽快办理离职手续,经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在离职前做好工作交接、档案交接、物品交接、钥匙交接,并留档案记录,部内存档。

5、各部举办大型活动需根据学期工作计划进行,并履行审批手续,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计划书、经费申请等内容,经分管副书记或主席、副主席签字确认后报系团总支书记审核。

6、各部举行活动应保存完整文字档案,活动档案内容应包括活动计划、经费预算、活动记录、活动总结、简报、报导等内容。

7、各部应建立电子档案制度,档案内容应包括活动记录、工作人员名单,学期计划、学期总结、财务档案、部内条例、会议记录等,要求电子档案命名清楚(主体+客体+时间),分类合理,格式统一,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用小四仿宋,页边距均为2厘米,段落间距1—2倍行距,禁用微软自动编号,按一、(一)、1、(1)、①五级级自行编号,落款注明日期。

8、各部建立月报制度,每月将部内的情况以月报形式报送秘书处,由秘书处整理后报系团总支书记审阅。月报每隔四周上交一次,具体在每学期第五周、第九周、第十三周、第十七周周五,月报要求A4纸打印。

9、各部举办活动不得影响学生正常上课,特殊情况确需占用上课时间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10、各部每学期初写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工作总结,由秘书处整理团总支学会生会学期计划、学期总结初稿。初稿经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修改后,报系团总支书记审阅。

第十八条 委员会建立学生干部干事考核制度,考核方法见《防灾工程系团学干部思想汇报制度》、《地震工程技术系团学干部考核制度》,学生干部考核具体工作由团总支组织部负责组织。

第六章 奖励制度

第十八条 每学期每部推选优秀干事一至两人(青年志愿者协会单独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给予适当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九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学生干部、干事参评各类奖项。

第二十条 获得优秀称号的学生干部可根据《防灾科技学院课外任选学分实施细则》规定获得相应课外任选学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解释权归委员会。委员会保留其修改权。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在试行过程中欢迎广大同学监督批评,提出意见。

防灾工程系学生事物性工作办事程序

一、事物性工作内容

1、事务性工作主要来自教务处、学生处、就业处、图书馆、保卫处、医务所、公寓科等部门。

2、事务性工作内容包括参加讲座、调课通知、考试通知、保险、办理证件(学生证、借阅证、考试证)、体检通知、学生信息核实、失物招领、心理健康调查等内容。

二、办事程序

三、要求

1、各班班长、团支书为主要责任人,须认真组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材料上交下发时间一般安排在上午9:50—10:00,材料内容一般按统一格式,领取上交材料需登记。

2、参加学校讲座、会议的资格轮流安排给各班,优先安排新生参加,参加班级应保证出勤人数,遵守出勤时间,活动结束后班长负责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出勤情况,其它学生自愿原则。

四、注意事项

1、对08级以后的各班班长、团支书,要求使用中国移动的号码。

2、班长、团支书在接到通知后应该相互确认,共同落实,防止出现未收到信息、推诿等情况。

3、短信通知应安排在课外时间,尽量减少对上课的影响。

4、每学年开学初,学办主任组织各班班长、团支书会议,落实本办事程序。

5、办事不力者,由辅导员给予相应批评,造成后果者,给予相应处分。

防灾工程系评奖评优程序

1、每学期应在四周内完成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必修学分统计表、任选学分统计表,并让组织委员将相关信息记录到班级记录册中备用。

2、系学办接学院有关评奖评优通知后,认真阅读后形成评优通知,并在网络u盘内上传相关文件:

(1)通知的内容为名额分配、评审时间表、提交材料要求、评审统计表(电子稿)要求、评审推荐表(纸介)填写要求。

(2)网络优盘内上传评审统计表(电子稿)、评审文件、评审通知。

(3)评审统计表(电子表)切记加一行范例,已确保各班上交的格式是统一的。

(4)召开辅导员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3、辅导员组织班级学习评选文件,首先要说清楚关于条件限制、评选程序、评选方法。

(1)限制条件主要是学习成绩的限制、必修学分积点的限制、是否注册的限制。一般以学年为单位的评选需要考核一学年成绩和积点,以学期为单位的评选需要考核上一学期成绩和积点。

(2)评选程序主要有三类:名额分配到班级的主要由班级确定人选;名额未分配到各班的由各班同学申请后系统一评选;某些奖项不需要评选,只需符合文件条件规定均授予,如学习优秀奖、优良学风班等。

(3)评选方法主要依据学生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如一二三等奖学金、三好学生是在成绩符合要求的基础上优先授予给综合测评排名靠前的,各类单项优秀、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对某一方面的特殊贡献进行评定的基础上授予。

(4)为提高效率,节省成本,在班长团支书手册中增加了“评优文件节选”部分,评优文件节选部分将对以上问题进行说明。

4、接受学生个人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一般要求写在《我的大学》上(对于根据综合测评确定、人选很明确的,可以只通知获奖者填写申请书)。班长团支书对学生申请书进行整理和初评,整理工作是统计各奖项的参评学生名单,初评是对学习成绩等限定条件进行评定。

5、名额分配到班级的奖项,由辅导员征询团支部班委会确定;评选第一步一般为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基本条件,第二步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事迹表现确定获奖人员,第三步在班内公示并接受班级同学申诉。对于不需要进行评选只要符合条件即授予的奖项由班长团支书选定。

6、系部统一评选的奖项,各辅导员做好“评审登记表”(包含班级已确定的奖项基本信息)按规定的时间上交dgxb邮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整理完成各奖项参评人名单后召开初评会议,确定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确定后,各辅导员各自向系党总支书记汇报班级评选情况。辅导员汇报情况结束后,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对认定名单进行公示。

7、公示完成后,辅导员安排班长团支书组织填写评优审批表。《班长团支书手册》中附有评优审批表填写要求

8、在规定时间内,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将所有评优审批表和评审材料上交到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9、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人员整理材料、写评选报告、上交材料和名单电子稿。

防灾工程评审登记表、申请表、推荐表、事迹材料填写说明

一、评审登记表为全部获奖同学基本信息的统计列表,一般为excel文档形式;评审登记表一般为纸介文档,由学生个人按格式填写。

二、评审登记表的主要字段及填写要求

字段

范例

要求

序号

从1起编,可用excel的自动填充功能,调整顺序后重编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1989.06

四位年份和两位月份,中间以“.”相隔

民族

汉;蒙古

为节省空间,不添加“族”字

班级

05611

需将单元格设置成文本格式,否则无法在第一位加“0”

学号

0561101

加“0”方法如上,学号应是“班级编号+班内序号”

生源地

河北三河市

北京朝阳区

除了特殊说明或要求的,评奖评优家庭住址填写到县或区即可;为节省空间,“省”、“市”两字略

成绩

1、2

填写评奖各学期成绩,用“、”隔开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填写“预备党员”是错误的,预备期即为中共党员

获奖等级

一档;一等;单项

为节省空间,将“奖学金”、“助学金”略去

曾获奖励

院一等奖学金、省三好学生

同类奖励填写最高等级的一个,用最少的字表达清楚,用“、”号间隔

贫困状况

单亲、收入少

用最少的字表达贫困的主因,用“、”号间隔

三、评审申请表、推荐表填写要求

1、表中每一栏都须如实填写,态度认真、字迹工整,不能出现涂改、空白。

2、申请表按第一人称填写,推荐表按第三人称填写。

3、班级填写班级编号,如05611、06611,不填写成如“造价二班”等格式。

4、获奖等级、荣誉称号填写标准,如一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一档国家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5、申请理由格式见事迹材料模板。

6、学习成绩填写各科成绩和班级排名。

7、系推荐意见一栏“同意什么”要明确;并且“同意”二字不能用章,如“同意推荐为省级三好学生”。

8、省级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的任课教师意见栏中要填写任课教师对该生的评价,而不能简单填写“同意”,如“该生为人诚恳,学习认真,尊敬老师,工作能力强,同意推荐为省级三好学生”

四、事迹材料

1、事迹材料如果是申请书以第一人称填写,如果是推荐材料以第三人称写。

2、事迹材料要求具有针对性,如奖学金系列的事迹材料应突出全面发展,助学金系列的事迹材料应说明清楚家庭贫困状况和综合表现,单项奖学金应说明清楚基本情况和特长及表现。

3、以年为单位的奖项事迹材料需说明清楚两学期的情况,以学期为单位的奖项事迹材料需说明清楚一学期的情况。

4、事迹材料的内容

(1)引言 引言主要描述思想、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描述考试成绩及排名、体育课成绩、课外必修学分积点数、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宿舍卫生状况等信息

(3)任职工作情况 介绍所担任的职务及履行职务情况,主要有参与组织的各类活动

(4)参加社会活动情况 主要包括参加各类团学活动获奖情况

(5)其它 如献血、拾金不昧、见义勇为

5、事迹材料模板(供参考,注意人称的修改)

该生一年以来,思想上积极进步,已被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各方面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与工作,待人诚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06-07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成绩排名第3名,年体育课成绩86分,课外必修学分积点为4,所在宿舍卫生良好,获得优秀16次,06-07学年第二学期-----。该生任班级学习委员,积极参与组织班内活动,如班级宿舍卫生评比,任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参与组织了“走近画家村”、“模拟法庭”等活动。该生参加系平安文明校园建设演讲比赛,获得二等奖,该生还参加了征文比赛、运动会等其它活动。该生2006年参加献血一次。

2006年12月 获学院三好学生

2007年4月 获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2008年6月24日)

1、毕业生登记表是学生重要档案之一,请认真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有空缺,若没有的填写“无”,如曾用名、有何特长处。

2、学校校名:防灾科技学院

3、贴正面一寸彩色照片

4、家庭出身:农民、工人 、干部;本人成分:学生

5、奖励填写方法:

2006年4月学院二等奖学金

2007年5月学院三好学生

6、班组长签名处签辅导员姓名

7、懂何种外语程度如何填“英语4/6级”或“英语A/B级”

8、学校组织意见:同意毕业

9、毕业实习单位及主要内容、毕业论文或设计题目必须填写

10、学校对其工作分配的意见:同意推荐

11、盖章有三处:学校组织意见盖学校印章、毕业论文或设计题目盖系部公章、学校对其分配意见盖就业处章

12、填写日期统一填当年6月25日

防灾工程系课外必修学分、课外任选学分说明

1、学分的种类、获得条件、对学生毕业的影响

种类

必修学分:不获得不能毕业

任选学分:必须达到最低标准

说明

课内必修学分

课外必修学分

课内任选学分

课外任选学分

获得条件

必修课程及格

课外表现合格

选修课及格

获奖奖励

(1)课外必修学分是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核,而将学生每学期思想道德、日常行为规范、参加各项课外活动表现作为一门必修课程而对其进行评价,简单说就是对课堂以外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课外必修学分不及格,将不能取得毕业证书。

(2)课外任选学分对在参加思想、政治、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获得奖励的同学授予一定的学分,体现了鼓励个性发展的原则。课外任选学分作用与课内选修课学分相同,两者之和即为学生在校获得的选修课学分。

2、课外必修学分数、课外必修学分积点

(1)必修课外学分按学期授予,第一学期、最末学期分别授予0.5个学分,其它学期授予1学分。

(2)必修课外学分积点为课外表现质量的评价,如积点数4、3、2、1、0分别对应课外表现的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积点数由辅导员评定。

(3)必修课外学分的扣除条件见《防灾科技学院必修课外学分实施细则》。

3、任选课外学分由学生个人申请、辅导员根据《防灾科技学院任选课外学分实施细则》的规定授予。任选课外学分不评定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