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附件1)精神,结合学院各类分散实践教学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包括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校内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或论文撰写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校内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申报该类项目需额外提交企业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作为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创新训练项目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或团队(国家级项目应为二年级以上学生),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请者要求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在校二年级以上本科生团队自由申请,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请人要求诚信守法、品学兼优,勇于挑战,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违法记录。
申请创业实践项目应具备创新性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各类项目必须在毕业离校前结题;参加项目的学生需充分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得占用课堂时间。
三、项目管理
1.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科研处、发展财务处负责人组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各系成立相应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2.学院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按照学院发展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 项目管理按照“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文件另发)。
四、申报审批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将《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以打印稿和电子稿形式汇总后交到各系;(防灾工程系项目申报资料请各班汇总后于2014年6月18日下午18:00前统一交到北校实验楼103室崔洪成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hongchengcui@126.com)
2.各系进行审核后,以系为单位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及电子版汇总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张振,电话:010-61591647;
3.学院组织对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评审并报主管院长批准立项。
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
20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