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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运行管理相关制度

发布日期:2021-12-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实验室运行管理相关制度

(一)学术委员会评议制度

1.学术委员会是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主要任务是审议重点实验室的发展目标、发展规划、研究方向、重大学术活动安排、年度报告、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审批开发研究课题等。

2.学术委员会由在一线工作的国内优秀专家组成(名单见附表2)。委员应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学术委员会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其中防灾科技学院的委员不超过总人数的1/3,委员任期5年。

3.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副主任及委员由防灾科技学院聘任。

4.学术委员会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要议题包括:听取实验室主任的年度报告;研究和审议实验室的科研放向和发展规划;审议

和检查实验室的开放课题的申请及执行情况;检查实验室建设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

5.学术委员会委员通过讲学、本人或派研究生来室短期工作等形式积极参与和支持实验室工作,实验室为他们创造必要条件。

(二)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和决策机制

1.实验室由实验室办公室、实验管理中心和研究组构成,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作为决策咨询机构。

2.实验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办公室主任1名,实验管理中心主任1名。

3.实验室主任主持实验室全面工作,副主任分别负责实验室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学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执行各种事务性工作及管理实验室各种统计信息,实验管理中心主任负责实验室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运行,实验室技安与治安管理。

4.重点实验室在中国地震局科技主管部门总体管理下,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各学术带头人根据研究目标,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并将计划落实到各个研究方向,定期与各个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讨论学科发展等问题;负责向学校建议引进不同研究领域的人才并落实人才培养;组织科研团队,申报并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实施科技成果的转化;负责制定实验室基地建设规划,向学校建议实施办法。

实验室管理模式

5.重点实验室主任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管理规定,独立自主地对实验室及研究人员进行协调管理,学术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督促检查各研究团队的建设和科研计划的落实。在行政上,主要由实验室办公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实验室人员的管理方式,主要参照学校所制订有关政策执行,其中包括奖惩制度、人才引进制度等,如按岗位设置科研津贴,根据科研成果的水平实施不同的奖励,根据学校政策考核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的工作业绩等等。

6.研究组是依托实验室的各研究方向而构成的基层组织机构,由若干实验室固定人员组成。研究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组内科研、教学及学术活动等的管理,行政上接受实验室主任的领导。

7.实验室固定人员根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管理工作岗位在校内招聘,依岗位类型与级别分别由学校和实验室两级聘任。固定人员每年考核一次,称职者可申请续聘。

在工作业绩评价方面,实行中期考核制度,即在聘任中期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对学科带头人主要评价他在整个学科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和该学科建设具体情况,对学术带头人评价他所在研究方向的人才队伍、获得的科技成果和实验室建设等情况,对学术骨干主要评价他的科技成果(包括获奖情况、科技论文、申请专利、参加学术会议等)。实行重实绩、重量化指标的评价方法,并引入竞争机制,优化人员结构,真正实现人才的正常流动。

客座人员是指挂靠在本实验室所属学科下的兼职博士生导师、访问学者及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

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经费每年由学校划拨实验室统一管理,主要用于仪器维修、召开学术会议等,实行预算制度,实报实销。

(三)仪器设备的管理

为提高仪器的运行和管理水平,促进资源共享,加强对外开放和服务,本实验室制定了相应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实行专人操作和维护,并实行仪器年度考核制度,通过对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设备条件、规章制度、使用机时、功能利用率等方面进行考核,实施奖惩。由于拥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技术力量较强的维修队伍,设备维持了较高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保证了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大型实验操作平台配有专门实验指导人员,负责指导科研人员的实验操作;大型先进的仪器设备使用制定有完善的管理规则和严格的操作使用程序,配有专职设备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使用指导和管理。